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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中心共同完成某項工作,首先要讓大家知道要做什么,即要有明確的目標;其次要指明行動的路線,要提出實現(xiàn)目標的可行途徑,即計劃方案。這些是有效開展工作的前提。
曾經有人做過這樣一個實驗:組織三組人,讓他們沿著公路步行,分別向10 公里外的三個村子行進。
甲組不知道去的村莊叫什么名字,也不知道它有多遠,只告訴他們跟著向導走就是了。這個組剛走了兩三公里時就有人叫苦了,走到一半時,有些人幾乎憤怒了,他們抱怨為什么要大家走這么遠,何時才能走到。有的人甚至坐在路邊,不愿再走了。越往后人的情緒越低,七零八落,潰不成軍。
乙組知道去哪個村莊,也知道它有多遠,但是路邊沒有里程碑,人們只能憑經驗估計大致要走兩小時左右。這個組走到一半時才有人叫苦,大多數(shù)人想知道他們已經走了多遠了,比較有經驗的人說:“大概剛剛走了一半的路程。”于是大家又簇擁著向前走。當走到四分之三的路程時,大家又振作起來,加快了腳步。
丙組最幸運。大家不僅知道所去的是哪個村子,它有多遠,而且路邊每公里有一塊里程碑。人們一邊走一邊留心看里程碑。每看到一個里程碑,大家便有一陣小小的快樂。這個組的情緒一直很高漲。走了七、八公里以后,大家確實都有些累了,但他們不僅不叫苦,反而開始大聲唱歌、說笑,以消除疲勞。最后的兩三公里,他們越走情緒越高,速度反而加快了。因為他們知道,要去的村子就在眼前了。
有了明確的目標和具體的計劃,就可以協(xié)調大家的行動,增強工作的主動性,減少盲目性,使工作循序漸進、有條不紊地進行。